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参考航班:ET685/23:30-07:05亚的斯亚贝巴转机ET853/08:50-13:40+1
埃塞尔比亚—中国北京(参考航班:ET604/01:20-17:10)
产品亮点
★【金牌导游】当地优选导游贴心讲解,让您在海岛度假的同时又能了解到各国的历史文化!
★【猴面包树大道】领略全世界著名的穆龙达瓦猴面包树大道
★【昂达西贝自然保护区】位于马达加斯加东部,距离首都130公里,是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定的马达加斯加5个自然保护区之一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机票】中国北京/上海/香港—马达加斯加经济舱(ET航空),马达加斯加—埃塞尔比亚经济舱(ET航空),埃塞尔比亚-中国北京/上海/香港(ET航空)共4段国际机票经济舱及税金+2段内陆机票含税金;
2.【酒店】马达加斯加7晚三-四星/特色酒店住宿含早餐+埃塞尔比亚3晚五星酒店住宿含早餐,全程共:10晚酒店住宿2人一间房,如需自行单独住一间房,请自行补房差;
3.【餐饮】10早餐+21正餐(部分酒店含早餐,部分酒店含早晚餐,部分为飞机餐,酒店含餐和一日游含午餐,不用不退,其他正餐按20-30美金/人/餐核算);
4.【行程】详见行程(不含园中园门票);
5.【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安排5-22座空调旅游车;
6.【导游】中国出发全程中文领队随团,当地马达加斯加和埃塞尔比亚落地全程中文导游服务;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用
2.当地导游小费5美金/人/天,按实际的入住晚数支付(例如:埃塞尔比亚住2晚,2晚*5美金/天=10美金);
3.全程单房差¥7500/人(全程共10晚住宿).
4.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5.行李物品的搬运费、保管费及超重费;如行李或物品丢失、被盗等意外损失费用
6.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7.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非海蓝假期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境外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
9.游客人身意外保险及客人往返出境口岸的一切费用;旅游安全意外伤害保险。
10.自由活动期间的导游、司机、用车、用餐及报价中未提及的其他任何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请于确认订位后48小时内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20000元/人方可留位。请于出发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80%团费,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已付订金恕不退还,团费余款需于出团前10个工作日付清。
2.出发前30个工作日前取消者,则扣除订金每位人民币20000元/人;出发前14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内取消者,则扣除应付团款之80%费用或机票款(按价高额收取);出发前5个工作日之内(含出发当天)取消者,则扣除100%团款。
3.如需酒店升级、会务资料等请咨询销售人员。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不可延期停留。团体如需独立用车请咨询销售人员。
4.如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请贵公司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团友拼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如未能拼到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三人一间房);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之亲友共享三人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以享用单人房间。
5.小童两岁或以上占床,需按成人票价收费;11-18岁儿童必须占床。
6.由于马达加斯加属于非洲海岛比较落后的国家,内陆航班会有不稳定性的情况出现,如因航班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我司不做额外补偿,请客户悉知,如介意游客请不要报名!
本团均为散客机票,航班时间为参考航班,以实际开票行程单为准,如因航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变动或者更改、取消、延误等因素,我司不承认任何赔偿。
本产品供应商为:广东亚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L-GD-CJ00500 包包旅行,此团2人成行,为保证游客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委托广东亚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出发(拼团出发),如客人不接受拼团出发,请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注明。此团由广东亚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温馨提示
本团2人起铁定发团.
2人出行,当地安排5座车,中文司机兼导游,一日游拼船拼车拼导游,不含单独的中文导游.
当地安排5-22座车,安排司机、中文导游随团,一日游拼船拼车拼导游,中文导游跟随出海。
本团均为散客机票,航班时间为参考航班,以实际开票行程单为准,如因航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变动或者更改、取消、延误等因素,我司不承认任何赔偿。
签证材料
马达加斯加:落地签证(10美金或欧元)
埃塞尔比亚:电子签(护照首页+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
其他信息
出入境
1.入境时,请谨慎确实回答当地移民官的询问及检查,携带之现金、支票或其它外币亦应确实申报,如被发现不实或不符,可能遭到拒绝入境,甚至被罚款或拘禁。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3.当您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对您的下次出行有一定影响,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 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4.携带超过一定金额限度的物品进入各个国家境内时应进行海关申报,是各国为防止走私而采取的 措施,属于国际惯例,各国海关会有随机抽查的可能,如遇海关抽查,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